首先是学校来说,学习之余大部分就是玩手机了吧。夏天的话学生们比较喜欢活动,男生会去打篮球啊之类的。图书馆前广场的活动比较多,尤其是夏天,学生们都喜欢去打打羽毛球,或者踢踢键子,玩玩轮滑,跳跳舞。这是比较散发型的。
不过大部分人都是有事可做的,比如忙社团活动,准备晚会,学生会工作等之类的就有很多。忙起来的话就不会很闲。
如果说大家休息或者想去玩的话,一般会选择在学校周边。比如看电影就会在恒大看,吃饭聚餐之类的就是在北门或者南门这附近的餐馆。
上了大学以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,不是每个人每天都在玩,大家都有阶段性的任务,还有准备考试的。
不过建议大家上大学的时候要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学习和***,定阶段性小目标和四年的规划,在每个阶段都做好自己的事情。这样就不会太慌乱,也会合理安排好学习和生活。
首先谢邀。我虽然不是吕梁学院的学生,但我也是个大学生,我觉得大学生***方式应该比较相似,希望能帮助你。
每个大学校园里都会有很多的社团,比如轮滑社、街舞社等,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加入。一般在社团里会遇到很多兴趣相同的人,可以在课下空闲时间切磋技术,像轮滑社就能找几个队友周末刷街。
校园设施完善,一般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,里面会有很多的馆场,例如瑜伽馆、健身房等。每个学校可能不太一样,但在我们这里是收费场所。
校外通常设有小吃一条街,不想吃食堂的时候可以改善一下伙食。
周末时间想要放松放松的可以去ktv唱歌、逛逛商场、看场电影、去景点游玩或者去图书馆看看书也是很好的。
)每次运动至少经过2个绿色途径点位和1个红色必经点位。
(2)男生每次运动距离大于2公里,女生每次运动距离大于1.5公里。
(3)运动配速在10分钟/公里以下。
(4)男生每次运动时间20分钟以内,女生每次运动时间15分钟以内,步频不作要求。
补充说明:
(1)必须同时满足以上4点要求,才可记作有效健步走考勤一次。
(2)由于大量同学反应,原有的点位设置不准确且路跑不安全,本学期点位统一设置在中北校区的共青场和闵行校区的西操场。同学们经过一个必经点、两个途经点,自行在操场内完成公里数要求就可以成功完成一次健步走。
(3)本学期可健步走时间为06:00-21:30(上课时间除外)。
高校体育一天可以跑两次步,而且你如果愿意的话,一天跑三次步4次步都是可以的。
其实体育运动有时候就是在组织,而是有时候又看需要你个人的自觉。
如果一个喜欢体育的人,也愿意把体育成绩搞上去,那么他就每天会自觉的参加体育锻炼,去跑步啊,打球啊,或者是做其他的运动啊,都可以。
我觉得,任何时候开始去做一些事情都不会太晚了。
首先,你也说过你是有一些打球的底子的,平时训练也还不错的成绩。那么就说明你基础的条件还不错。
其次来说,一个人无论先天条件有多么的好,后天不努力,迟早也是会荒废掉的,就像我们小时候课本中读到点方中永一样,小时候多么的天才,但是,不努力奋斗,依旧是会使人后退退步的。
所以总的来说,人要先天的条件,还需要努力才可以。没有那先天的条件,那么你后期要更加的努力。平时多训练,时间长了可以练成肌肉记忆的,平时也可以多练练左手运球什么的。
总之总之,就是不要就是不要轻易的说放弃,你都没有为之付出先,付出,汗水跟收获是成正比的,加油吧!不放弃,你可以的。
谢谢邀请,本人82年生人,体育专业,爱好打篮球,那种运动员的精神和态度永远在,不服输!这种心态再逐渐的变化,现在逐渐的把打篮球当做健身,如果要数球的话就不愿意输!特别顽强和积极,我认为这是一个运动员的基本素养,中国男足除外!三个月前被一个小伙子防守,当我三步上篮突破过了他身位,最后一步,左脚都已经要落地的时候,他伸脚绊我,我看到了,收不住了,踩在了他脚上,嘎的一声,崴脚了,应声倒地,在地上爬了一分钟才让大家扶起来,脚脖子肿的不成样子了,躺了十几天,拄拐十几天,现在都三个多月了,带着护踝不能跑,不能跳,周末还打篮球呢,踮起着脚才玩呢!我也要奔四十了,以后可能不会也不能突破了,只能跳投了!在此提醒篮球爱好者们,无论你专业与否切记防守动作,一定要干净,带情绪的防守动作可能会断送对方的运动权利!防守对方也要保护对方,尊重对手也是尊重自己,没有对手怎么会有乐趣?个人认为那种眼花缭乱的街球就是对防守人的不尊重,比赛中队友们也不会都等着你炫,教练看了恨不得抽你嘴巴子,打球就是打球呢,不是马戏团!五个人上场都这毛病的话可完蛋了,绝对输!现在有好多这种人,看起来是花哨,会不会误导新手的审美的学习方向?经常看到好多走步,二次,反腕,还有那么多人叫好,都那么的自然!裁判该做点什么啊?我算二级裁判,如果现在让我上去吹罚,只要不拿着球跑,不抄家伙***我都不敢吹了!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xfy918.com/post/30740.html